税务筹划的其中一个重要部分就是个人所得税,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是大家很关心的一个点,今天信息多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详细的内容,2021最新盘点,还不赶快收藏看!
1、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1)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4)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2、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2)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3)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4)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法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5)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3、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1)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2)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3)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依法分别计算扣除额。
(4)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
4、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1)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多带带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3)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5)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6)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上述就是对于2021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一个全局盘点了,大家看完需要好好的消化。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联系上图的税筹专家,他会为你进一步解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