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不用慌,工作规程2021最新解读

2020-11-25 10:10发布

很多人一听到税务稽查四个字,都是十分慌乱不知所措的。这其实是因为对于税务稽查的工作规程不太了解,那么今天信息多小编就从四个角度解读一下最新的2021税务稽查工作规程。

工资、薪金收入:


(1)零申报、小额申报、虚假纳税人等问题。


(2)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年金缴费基数、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匹配问题。


(3)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登记在册职工人数、实际个人所得税预扣缴申报和经营指标数与个人所得税预扣缴申报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数等不一致。


(4)股票支付、职工福利金、管理费用等财务指标与个人所得税预提不匹配。


(5)同一企业的同一纳税人一年内可多次使用“年终一次性奖金”的税收政策。


财产转让所得:


企业个人股东转让股权时,企业未按照规定履行相关报告义务,股权受让人未按照规定履行股权转让“代扣代缴20%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当地税务局将对增值税进行清算: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增值税应上缴国税。如何在“营改增”前对营业税进行决策,是目前地方税务局正在思考的问题。


开展行业专项整改稽查工作:


去年,国家税务总局选择了3 - 5个行业,重点开展了房地产、建筑、酒店及酒店业等行业的税务稽查,由于这些行业是虚开发票打击最严重的行业,国家势必要加强税务稽查。


看完了小编对于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2021最新解读,是不是觉得税务稽查不用慌了呢?如果还有更多的税务筹划方面的问题可以随时联系咨询税筹专家哦,联系方式小编放在图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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