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税务筹划思路: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

2020-11-23 16:34发布

很多人可能不太明白,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必要举措。有利于减轻企业税务及其他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今天信息多小编就来分析2021税务筹划思路: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

一、全面清理各类沉积物。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设立的招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施工质量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施工企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缴纳的保证金应当取消。所有已取消的存款将于本通知发出之日起停止收取。


二、改变押金支付方式。对留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施工质量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行银行担保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可以以银行担保方式支付。


三、请按时归还押金。各地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在2016年底前将已取消的押金退还给相关企业。应严格执行保留的保证金,确保按时退还。未按照规定或者合同约定退还保证金的,收取保证金的一方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支付滞纳金。


四、严格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的上限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在工程竣工前已经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保留质量保证金。


五、实行农民工工资存款差别化缴纳。企业在一定期限内未拖欠工资的,执行减薪或免征工资的办法;拖欠工资的,应当适当提高缴费率。


六、规范保证金管理制度。抓紧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保证金管理制度和具体办法。对于已取消的保证金,应及时修改或废止不符合清算条例要求的制度规定。在清理和规范保证金的同时,逐步建立新的监管和约束机制,将其纳入信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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