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筹划与盈余管理这两个词对于很多企业都并不陌生,今天就给大家简单分析下2021税务筹划与盈余管理的关系。
(1)税务筹划与盈余管理的假设。实证会计理论的创始人Watts和Zimmerman对盈余管理动机提出了三种假设:奖金计划假设、债务契约假设和政治成本假设。
(2)盈余管理与税收成本的关系。为了融资、合同和政治控制的目的,公司管理层经常积极进行盈余管理。然而,盈余管理的一个直接成本是所得税成本。在正常情况下,公司利润增加,将在当期缴纳更多的所得税;较低的利润节省了当期的所得税。因此,当管理层通过盈余管理增加利润时,往往需要为此缴纳更多的所得税。
[实证分析]Dopuch和Pincus对公司管理层选择存货计价方法的动机进行了调查,发现税收因素是公司选择存货计价方法的重要因素。研究发现,后进先出法在价格上涨时的节税效果是客观的。
但当价格上涨时,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使用后进先出法,但有些企业继续使用先进先出法。为什么?由于存货数量少,存货变动大,存货周转率高,有效税率低,虽然采用先进先出的方法,但并不承担较高的税负。
(3)纳税调整项目正确。戴德铭和叶康涛的两篇论文研究了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收入与应纳税收入差异和盈余管理的关系,发现: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范围越大,会计收入与应纳税收入差距越大。[点评]:然而,这些研究存在一个潜在的前提,即盈余管理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当期应纳税收入。换句话说,公司主要通过操纵非应税项目进行盈余管理。然而,这一假设并不一定成立。
不知道大家是否完全的理解了,如果还有疑问可以联系上图的税筹专家哦,欢迎随时联系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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