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小伙伴做税筹时,都对增值税不太了解。首先要知道,增值税是一种以商品流通过程中产生的附加值为基础的商品税。而增值额,是指生产者或经营者在一定时期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
1954年,法国正式引入增值税,使增值税制度在实践中确立,并延伸到欧洲等国家。如今,世界上已经有一百六十个国家和地区开始征收增值税,甚至一些长期以来以所得税为主要税种的国家也在考虑如何广泛实施增值税。因此,世界各国普遍征收所得税和社会保障税,然后再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之所以普遍受到各国的青睐,是因为它有自己的一系列特点,是一种“好税”。大致主要体现在下面这些方面:
(1)增值税性质上可看作“中性”税,它是以商品流量的增值价值为地基的。对于避免重复征税相当管用,促进企业间公平竞争,充分体现税收效率原则。
(2)实施增值税的征收“简单没有沉重的征税”不仅可以反映经济链的各个环节的内部链接,加强相互监督,但也有助于确保普遍性、连续性和税收过程的合理性,以保证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3)增值税税负在商品流通各个环节的合理分配,有利于促进企业生产的专业化和横向关联,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这有利于鼓励产品出口,对于当地经济平稳进步与发展的作用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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