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由于建筑施工企业特殊的经营行为,其财税待遇与其他工业企业完全不同。财务人员如果不能从业务的角度去理解,就永远无法理解建筑企业的财税处理要点。接下来信息多小编将分享对建筑施工企业税务筹划的最新解读。
从财税角度看,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运营表现出非常明显的双轨制:
第一条轨是成本发生的地方。随着项目的进展,项目成本不断发生并进入会计系统;
如果成本增加,可计算完井进度。按照成本法,累计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即为进度。然后,根据完成进度,计算当期应确认的收入总额。公式如下:
完工进度=累计总成本/预计总成本
当期收入=预计项目总收入*竣工进度-上一年确认收入
这两个公式适用于会计处理和企业所得税处理,可以说在建筑企业中,会计处理确认收入确认收入与所得税基本是一致的,是根据完工进度计算的。
第二条轨是项目结算的轨。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施工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定期与施工单位核对工程估价,进行定期结算,并根据结算情况收取工程价款,实现资金流入。
第二条轨延展下去是增值税付款和发票的开具,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应在建筑服务和付款(合同也为缴费日付款的),缴纳增值税发票。因此,施工企业应该发生在收到增值税纳税义务。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因为在其他行业,资本流动与会计和所得税收入基本上是一个精确的匹配,在建筑施工企业,现金流量和会计收入和税收收入可能不完全匹配,所以增值税不是与主营业务收入相关但与工程结算,在增值税会计非常明显。
以上就是对2021建筑施工企业税务筹划的解读,总结来看就是双轨制特点,大家可以好好的看上面的信息多小编的分析。如果对于税务筹划还有其他的问题,可以随时咨询图片上的税务筹划专家,专家会第一时间给你答复和指导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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