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运营和发展时,企业所得税才是企业税负的主要税项,为了能够有效地降低企业所得税,企业需要积极地了解和进行筹划工作进一步地降低企业税负,但是有这么一类单位,它们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
1、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由自然人投资为个人所有、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的经营实体。企业的营业收入也就是出资人的个人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本身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收入,因此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中规定,凡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合伙人为个人的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有: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3、个体工商户
依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中规定: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没有企业所得税,而是以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缴纳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适应5%-35%的超额累进税率,并于每年3月31日前应进行年度汇算清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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