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税务筹划的案例分析有吗?
2020-11-21 11:45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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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怎么做税务筹划一直都是备受关注的焦点问题,那么想看看相关案例,是怎么分析的?
税收有关规定:
对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看案例之前,先简单的跟你说一下:
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先征收企业所得税,再按承包方式对已分配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企业对工资、薪金所得不具有所有权,仅按照合同规定取得一定的收入的,应当就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在向用人单位或出租方支付一定费用后,可自行处置的,按5%-35%的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实际经营期不满一年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折算为年收入,确定税率;承包人承包或承租的实际月数,按一个纳税年度计算纳税。
2001年12月31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5000元,租赁费50000元,会计利润53000元(已扣除租赁费,未扣除折旧费)。张先生没有领到工资。据了解,省规定的业主费用扣除标准是每月800元。——方案:将原企业工商登记改为个体工商户
为工商门改制,其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53,000-800 *10= 45,000元
年收入折算金额:45000 /10 *12= 54000元
年收入应纳税额=54000*35%-6750=12150 ($)
实际应纳税额=12150/12*10=10125(元)
税后利润= 53,000-10125 =42875元
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万元的,按35%计税,速算减除6750元
看了讲解和案例,是不是感觉清晰了很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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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看案例之前,先简单的跟你说一下:
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先征收企业所得税,再按承包方式对已分配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企业对工资、薪金所得不具有所有权,仅按照合同规定取得一定的收入的,应当就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在向用人单位或出租方支付一定费用后,可自行处置的,按5%-35%的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实际经营期不满一年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折算为年收入,确定税率;承包人承包或承租的实际月数,按一个纳税年度计算纳税。
2001年12月31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5000元,租赁费50000元,会计利润53000元(已扣除租赁费,未扣除折旧费)。张先生没有领到工资。据了解,省规定的业主费用扣除标准是每月800元。——方案:将原企业工商登记改为个体工商户
为工商门改制,其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53,000-800 *10= 45,000元
年收入折算金额:45000 /10 *12= 54000元
年收入应纳税额=54000*35%-6750=12150 ($)
实际应纳税额=12150/12*10=10125(元)
税后利润= 53,000-10125 =42875元
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万元的,按35%计税,速算减除6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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